国家数据局:将出台数据产权制度,制定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交易政策

·我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高质量数据供给不足、流通不畅、应用不充分的问题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体系不健全、技术支撑不充分、要素市场不完整。加快释放数据价值,要破除制约数据流通使用的制度性障碍,让数据基础设施协同保障,也需要数商的参与和支持。


5月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的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据资源与数字安全分论坛上,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表示,将面向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出台数据产权制度,制定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交易政策文件,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机制,推出鼓励和支持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文件。

去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数据局把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为工作主线,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调动全社会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创造性。统筹解决好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问题,就能有效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创新配置,为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创造有利条件。

陈荣辉表示,总体上看,我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高质量数据供给不足、流通不畅、应用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体系不健全、技术支撑不充分、要素市场不完整。加快释放数据价值,不仅需要破除制约数据流通使用的制度性障碍,也需要数据基础设施的协同保障,更离不开一大批充满创新活力的数商的参与和支持。

围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全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陈荣辉表示,国家数据局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制度为先,建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则体系。落实“数据二十条”,国家数据局将面向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出台数据产权制度,制定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交易政策文件,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机制,推出鼓励和支持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文件,逐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授权运营和产品定价机制。这些政策制度的出台将搭建起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框架,奠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四梁八柱。

二是坚持技术为要,打造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鲜活农产品长距离流通必须要有冷链技术和冷链物流体系。数据要素的特性决定了它流通利用的技术保障和总要求比农产品更高。要做到可管、可控、可计量,一方面要大力构建数据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数据流通技术创新和应用迭代,推动数据流通技术基础设施化,改变当前普遍的点对点、碎片化的数据流通利用方式,推动实现广泛接入、创新供数、便捷用数,最终让全社会能像用自来水和用电一样用数。另一方面,要更好平衡数据流通安全要求和技术成本,要结合应用场景,针对不同数据资源的安全防护要求,提供符合不同级别保护要求的技术解决方案。对敏感程度不高的数据,可采用低技术成本的流通方式,对安全性要求高的数据,可综合采取隐私计算、数据空间、数据沙箱、区块链等不同技术,目的是在保障数据安全和提高流通效率之间寻求一个最优解,促进数据放心供给和安全利用。

三是坚持企业为重,培育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繁荣数据要素市场,必须大力发展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的数商,培育一批数据交易流通、开发利用、价值实现的推进者、转化者和开发者。“我们将加大对数商的支持力度,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数商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陈荣辉表示。